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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儒门组织的建议书
关于儒门的内部章程之粗略建议
作者:无弦琴 转贴自:华夏复兴网
会 员
会员必须自己提出申请,或者由其他会员介绍而主动加入。
会员分两种:
1、会员。2、担当会员。
会员是一般认同儒家文化的人士,愿意遵从会纲、会章的即可成为会员。
对“担当会员”的要求则远高于普通意义的会员。所谓“担当”指担当儒家复兴大业。“担当会员”指自愿担当儒家复兴大业的志士!
这“担当会员”是组织的骨干成员。
普通会员的资格标准是:
一、郑重公开地确认自己认同儒家文化。
二、勤勉学习儒学义理。
三、以儒家道德准则自觉规范言行。
四、日常活动中恰当地施行儒家礼节。
五、参与儒家复兴事业。热情宣传儒家义理。
六、参加祭祀先师和先贤的仪式。
七、交纳会费(至贫者除外)。
担当会员的资格标准是:
一、即学即觉儒学义理,信仰儒家。抵制非儒家的伪学与行为。
二、以儒家道德准则自觉规范言行。行儒家礼仪。参加过祭祀先师和先贤的仪式。
三、有奉献精神。积极参与儒家复兴事业,有实绩。
四、积极参加组织建设,以儒生标准保持组织的纯正性。
成为“担当会员”的程序:
一、要提交自己信仰儒家的文章,且通过考核。
二、经过所在组的会员的清议,被六成以上的人认定是儒家的坚定的信仰者和身体力行者。
内在领导者的资格标准是:
一、 体认道统、即学即觉儒学义理,有复兴儒家的使命感、有为儒家事业尽心尽力的责任心。
二、 必须破酒色财气观、超越名利观、超越权力观、超越生死观。有成仁成义之道德操守!
三、 无私且能团结同道,有较强打开局面的能力。
四、 领导会员,保持组织的儒家性之纯正。
议决机构
一、理事机构即议决机构。有“担当会员”资格者,定期选举产生理事机构及本会领导成员。(普通会员没有此权利)。“担当会员”可联署提名和罢免任何领导者。
(为什么普通会员不能选举理事机构及本会领导成员呢?因为普通会员的水平高低不齐,没有能力辨别、选择出德才兼备的儒门领导人,所以必须由有德才的“担当会员”来选举出理事机构及本会领导成员。)
二、理事机构提出议案修改会纲、章程。然须三分之二票决议。
三、议决主要工作计划、重大活动、工作报告与总结。
四、议决其他相关事项。
如:负责筹划本会所需的财政支援。本会之预算、决算。发展会员等等。
理事机构采取委员会制:
委员由“担当会员”选举产生。
委员会里大家集体议事、集体决策。
会长、副会长等可以作为荣誉高位,赠予对本会有贡献的人士。位高而虚权。
理事机构的委员位不高,而执权柄。
同时,社团的法人代表由理事机构的委员们推举产生。他与各个委员是平等的权力,其地位是象征性的、或者是召集人的意义。他必须服从委员会的意志。
这种理事组织的结构比较有灵活性、适用性。
会 议
有效议决
1.“担当会员”选举,必须半数以上的“担当会员”参加方为有效,并以多数票决议。
2.理事机构半数以上委员出席方为有效,并以多数票决议。
财 政
财政收入为会费、赞助金、捐赠和其他。要广开赞助、捐助之门。
在没有商务大才的情况下,不支持经营活动,以免风险和占用资金。
定期提交财务报告,通报全理事机构。
另设审计机构,严加审计。
向赞助人、捐助人公开财务报告。
小结
实行“担当会员”制,实行领导层的委员会制,大略有以下两个优点:
一、启动众儒之智慧群策群力而运作之。尽可能避免万一的不当之决策,甚至于不正之人的动作。
二、避免人事纠缠。团结众儒。
儒门组织原则
组织定位为全体认同儒家文化的人士的联合性组织,由儒学信仰者主导。
一、一体多元,无私和谐
一体,指组织一损俱损,一荣俱荣,大家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必须团结。尊重合理的权威,但是不立、也不允许威权、一言堂。也不允许小集团操纵。
多元,指学派、思想、能力、性情,人人各异,大家要基于儒学修养而互相配合,和而不同,各尽所长,才能防止不必要的纠葛。要保护和运用好多元性、成员的个性!
一体多元,必须无私心杂念才行,成员要严肃做到儒生的修养标准才行。
与其他儒学组织建立兄弟关系。
二、儒门为公,选贤任能
“儒门为公”为最高原则!不可有违儒学之教导、私心驱使之事之人,凡有此事此人者必开除之。
“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是儒门内的组织、人际原则。“选”就意味着“荐”、“竞”、“让”,但“竞”不是争利,而是争责任,争担当,不能因争而失和。“荐”与“让”也是更高的儒门风范。
三、群策群力,各尽其责
每一个参与者都有表达自己意愿的权力,其发言应受到尊重。
依据章程、程序和权责之不同而参与议事,协同取策。
成员必须是儒生,必须做到儒生的基本素养,即:要认同道统、即学即觉儒学义理、有为儒家事业尽心尽力的志向。如此,才能群策群力、各尽其责焉。
四、儒门必须纯正!哪几种人不能成为领导层成员呢?甚至于不能成为“担当会员”呢?
现在正在要注册的组织是儒门的第一个自己的组织,儒门组织成员必须信仰化、纯净化,必须是纯正的儒生化的?
首先在组织程序上如何落实呢?
外在以学会为形式,内在运作要用儒家自己的原则和方式。儒家内部管理要高效落实。核心成员要精纯,外围可适当扩大范围。
同时必须完善监督机制,即使法人也无法以野心、私心挟持组织。
任何事物,开端不纯,以后更不能纯!组织如果开端不纯正,有杂七杂八的人在其中,以后如何保证为儒家事业尽心尽力?如何建设、完善自身?
所以,必须坚决反对以下几种人成为领导层成员,甚至于反对其成为“担当会员”:
一、对儒家事业有个人野心的人。
二、对儒家事业有二心与利用心态的人。
三、人品不正、心计很深。私心重重,重名利,心不正道不明的人。
四、大话多、好独揽、喜权威、好领导组织的人。
五、有市道心态的人!例如:视组织是带来利益的,将来出入住宾馆的。以将来如何发财,拉拢同道支持其树立权威。
六、做人上,官场、商场习气十足的人。
七、学养缺乏!又缺乏奉献精神的人。
这些人只会将儒门第一个组织变质、人心涣散。从而干不了儒家复兴之大业的实事。如果他们进入核心,甚至于成为法人,恐怕会以私心在法律上挟持组织。
对于有能力,但修养差的人,要用其所长,避其所短。可让其居荣誉性高位,但是不能让其进入核心!
现在是儒家事业起步期,要求是奉献精神,而不是求名利、权力。现在儒家不兴,星星之火尚待燎原,前途困难重重。名利、权力是稀缺资源,现在即使正当求名利、权力也只能坏事,导致不团结,而不是成事。仁义之修养工夫,就要求我们无执无滞于名利、权力焉!
另外,作为伟大事业和组织的要求,“守礼谦逊”、“ 先天下人之忧而忧,后天下人之乐而乐”是真儒生的本色,只有真儒生的表率作用,才能潜移默化众儒和群众尽心奉献、成就复兴大业!
现代社会各种各样的利益诱惑很多,只有更高要求组织内的核心成员,起表率作用,才能保持组织的儒门纯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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