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中文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当前位置 首页 >> 个人言论文章 >> 与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保护相关之诸问题的学理分析
与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保护相关之诸问题的学理分析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 2008-01-09     浏览次数     字体     

 

 

与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保护

相关之诸问题的学理分析

 

[本站原创] 作者:孟庆朋

 

相关文化领域的学者,出于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现实遭遇的关怀,从不同角度去认识、反省与此类遗产或保护此类遗产相关之诸问题,以期人们能理智地、客观地看待它们,进而对之抱同情的理解;对其中的精华部分,能妥善保护之,继而传承之、弘扬之。今以各学者所关切的问题,所注意的视角为纲,分列数个小标题,推衍其意,明其旨趣。

 

1.非物质文化遗产性质之再认识

 

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传承方式上有一特采——口传心授。此亦可视为此类遗产性质之一面,是将之与实物类遗产相比较,于传承方式一面所具有的特别性质。另外,古兆申先生在《“口传非实物文化遗产”不是可炒卖的商品》一文中,就此类遗产与一般商品相比较,以见其功用在于文化、教育一面,与一般商品殊异;从而警戒人们,尤其是文化官员,切莫将二者混为一谈,将此类遗产视之为可炒卖的商品,推向市场,以投娱乐大众之所好,以改良、创新之名,落破坏、斫丧之实。

古兆申先生以为,将戏曲等“口承非实物文化遗产” 视之为娱乐商品,与学理、经验两面讲均为错误,也背于《公约》的宗旨。二十多年的实践告诉我们一件事实:对待非物质文化遗产,若按照商品的概念任意窜改之,包装后投诸市场,以与一般娱乐商品争市场,结果必然降低或减损其文化、艺术方面之内涵,丧失其教育功能,违于《公约》的宗旨,这是问题的一面;另一面,我们花大力气(投入相当的人员、资金),以现在流行舞台样式为标准,于形式(舞台布置、道具)、内容(情节)两面,大肆改装传统戏剧,甚者完全取消其内在的精华与特色,一味向当下流行文化靠拢,以争立足于市场;然而其结果大多如古兆申先生所言:“尽管发动了所有媒体炒卖,20多年来,这类刻意制作的戏曲商品,并不能在市场上占有一隅之地。但白费大量的资金还不是最大的代价。最大的代价是人才的凋零和文化遗产的高速流失。”

上段就经验一面斥其荒谬,今更从学理一面明其不通。为层次分明计,分条表列于下:

一般商品的表现形态为凝固之实物。非物质文化遗产则以人为主体,靠其说、唱、弹、吹等诸般技巧以表现其内蕴之文化,并传之于后世。

一般商品只对应消费者,二者(一般商品之所有者与消费者)乃买卖关系。在买方处于市场主导地位时,则商品制造者、销售者为牟利计,随时更新商品的种类、外观以逐时潮,以迎合消费者之所好;与之不同,非物质文化遗产所面对者乃公众 。“公众”与“消费者”,可同时指同类人;然或以“公众”待之,或以“消费者”待之,表现在态度与方式上则迥异。以昆曲为例,其传承人不仅包括编剧、演员,观众也是传承主体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像昆曲这样文化意蕴深厚的遗产,演员与观众的关系并不是商品制造者与消费者之间的关系。他们是此一民族文化遗产的共同继承人。这种遗产是需要通过学习来继承的,演员和观众在不同的阶段各自扮演着传授者或学习者的角色:成熟的观众就是未成熟演员的老师;成熟的演员也是未成熟观众的老师。观众和演员是一种互为师徒的关系。只有演员和观众建立良好而密切的互动关系,昆曲遗产才可以一代代传递下去,并且可以一代代地积累起来,不断提高其人文价值。”

一般娱乐商品的功用在于消闲解乏。故消费之前,不必对之多作了解与学习;消费时也不必凝聚精神、宁心静赏;消费后,闲消乏解,然无所获得。与之相反,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功用在于教育。欣赏之前,观众须经学习大略了解所演的内容,所表现的各种技法;欣赏之时,须全神贯注,一如阅读古典作品,需良师的引导,方可领略其多采的文化意蕴;否则,诸如戏曲抑扬之腔调、写意之动作,或因不解而视之为古板、陈腐;果如此,则难言能欣赏其美,这是一面。另一面,果若能欣赏其美,则可获得比娱乐更高层次的心灵教育。古兆申先生就此点更推衍阐释之:“何况继承民族文化遗产除了对国家有贡献,对自己也是毕生受用的。所以这种教育,首先就应在学校中施行,成为学校教育的一个组成部分;继而要通过传播媒体,使之成为广大国民社会教育的内容。这是政府文化和教育部门的工作,而不是商人们的企业。”

 

2.驳正几个对待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错误观念

 

本章第1小节,曾就功用方面点明:非物质文化遗产不是可炒卖的商品。宽泛言之,此亦属观念问题;然涉及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性质的认识,故独立一节。下文将要驳正的几个错误观念,溯其根源,一为存于人的潜意识圉、根深蒂固的“二元对立” 思想;一为近百年来(政治)意识形态的导向作用。两种因素共同影响人的思想,表现在对待非物质文化遗产方面,或视之为糟粕、或视之为落后,甚者视之为迷信。诸如此类的判断则显然流于盲断、独断,大不利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故一一驳正如下:

近几年,随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运动的兴起,一些持异议者不从学理上作客观的批评,而是一味嘲讽,有意从传统中选一些糟粕物,如三寸金莲、算卦问卜之类,以偏概全,借以诋毁全部文化遗产。无可否认,任一文化传统皆有精华与糟粕;然而,如此简单的二分法不足以解决所有问题,因为,事实上存在着大量的精华与糟粕共存的文化现象,就表现形式而言,可分为两种:①在一个文化传统里,一时被视为糟粕者,在另一文化传统里,或被视作精华;②在同一个文化传统里,一时被视为糟粕者,之后或被视作精华。为便于理解,就此两种形式,各举两例以为明证。朱光潜先生旅欧期间,曾受一法国朋友邀请,去参观他的收藏品,让朱先生惊讶者,主人所津津乐道者,几全为中国传统工艺品。因为,在朱先生那辈人看来,这些古董,乃纯粹无补实用之糟粕;然而,那位法国友人则视若珍宝(只能记忆大概)。这是一例。另一个例子,鲁迅先生在《忽然想到》(写于1925年)一文中,有段针对传统文化痛下针砭的话,其言曰:“我们目下的当务之急是:一要生存,二要温饱,三要发展。苟有阻碍这前途者,无论是古是今,是三坟五典,百宋千元,天球河图,金人玉佛,祖传散丸,密制膏丹,全都踏倒他。” 结合《公约》定义,可知鲁迅先生当年所欲“踏倒”者,几乎全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借田青先生的话说:‘古’不必说了,‘鬼’是神话、是口头传说。《三坟》、《五典》皆古书也,在中国,遗书野史常常作为口头传说存在。‘百宋千元’指清代藏书家所藏之宋版书、元版书。文字典籍虽不属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范畴,但与之相关的知识和手工技艺,比如造纸、雕版印刷、装订装帧等等,都是非常珍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由上可知,以简单的精华、糟粕二分法来对待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极不客观的。鲁迅先生当年的主张,背后有其时代背景,出于知识分子的责任,其心情是可理解的。今天,鲁迅先生所谓的“当务之急”已基本解决,故对待此类遗产的态度也应该变一变;认识上应超于精华—糟粕二元对立观,抛开时代、地域的局限,从更高一层来把握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真正价值。

在多数人的潜意中,视文化发展的历程犹如一条直线,各民族都必须经由此线,走在前者视之为先进,后进者目之为落后。抱此观念以审视各民族的文化,断言:西方文化先进于汉族文化,汉族文化先进于少数民族文化。这一认识在多数国人头脑里几乎成为一固定模式。其实,这一认识是一种缺乏冷静客观分析之独断,将文化直接等同于生产力,生产力富厚的民族、国家即被认为文化先进的民族、国家;然而,生产力只是文化的一方面,是其最表层,可量化比较的一面。至于制度、思想层面,则不易定出 一客观、公认的标准以为量化、比较的基础。就治国方式言,因国家大小不同,人民多寡不一,立国之道各异,故而或集权或分权,并无一完美的治国方式适于所有民族、国家;既如此,则实行分权制的国家不必认他为“先进”,实行集权制的国家不必认他为“落后”,关键看制度是否适合本国之情实。思想层面更是如此,比如人的意志,或认为是自由的,或认为是被决定的,且两造均能于现实中举实例以为证明。诸如此者,怎么说谁的主张“先进”,谁的主张“落后”?所以会产生不同的答案,与个人的性情偏向、教育背景有较大关系。这是就文化的内容一面说,就文化的发展方向说,各民族的文化并非只走一条线,而是呈多元化发展(关于文化哲学方面的论著,梁漱溟先生所论较简洁深刻),不应以某一民族文化发展的路径为标准,生搬硬套,刻意比附。明白这一点,则对待非物质文化遗产,自然不会武断地以先进、落后判其优劣,定其取舍。既便对待当下被视之为糟粕之物如裹脚之类,也应不以当代人的审美观为尺度(局限),应对历史上曾经产生的这一文化现象抱同情的理解。且莫“简单地下一定义,认为凡是对人的身体造成伤害甚至畸形的文化都是丑陋的、不合理的、应该谴责的。实际上,无论是在历史中还是在现实生活中,人类为了追求自己心目中的美丽而不惜伤害自身肉体的现象是一种普遍的存在。人们能否接受这种“美丽”,仅仅是一种对“美”的主观感受,深受时代的局限和制约,而很难在理论上具有普世意义的清晰界限和公认的原则。”在国际化程度日甚一日的今天,对待任一文化传统,及其所表现的艺术形式,均应抱持一“和而不同”的态度,唯如此各民族才能平等对话、和平共处,共创美好的未来。

我们知道,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存在大量的与原始信仰有关的文化现象,有学者称《公约》定义中“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及实践”这一项所指就是此类文化现象,只是于现行价值观有碍而不曾明言。在许多国人的思想深处,一直存有一个成见,认为信仰是迷信的一种表现,均为无文化、蒙昧的行为。为了指明这一认识的错误,下面便对迷信与信仰的区别作一简单的辨析,我的理解是:迷信是一种盲目的信从与行为,源于无知与愚昧。比如服食求长生,这是对人的生理、生命规律的一种无知;因无知而妄求灵丹妙药,以图长生不死,满足他贪婪的欲求。信仰则不然,是个体真正认识到自身的有限与不足,心灵的狭隘与虚空,故而祈求一种超越的力量,渴盼一种完美的人格,此种力量与人格的结合即为信仰的对象。概言之,迷信是个体对自身有限性 的无知,不肯承认,故而盲信他力以求弥补此缺陷,结果往往是劳而无功,甚者损伤自己的身体。信仰则不然,它是对自身的不足与限制有切实的认识,肯承认(理智上),然而情感上不忍受,或不愿局限于卑陋,故想象或创造一超脱、完美的典型而崇奉之。我们考察一下这一情感上的要求是真实还是虚妄?我们的生活,简单地说,可分理智与情感两面,完满的生活均要照顾到这两面,使之协调。比如,亲爱的人去世了,理智上虽然明白他已离开了这个世界,已失去了知觉,已不能对我讲话;可是,情感上竟不忍受他(她)已离世的事实,为了抚慰受伤害的情感,就产生了祭祀的行为,认为他的灵魂是永存的,寂寞时可向他叙说往事,忧伤时可向他倾诉苦衷。我们常说,做事要合情合理,所谓“合情”所指即是如此。试问这样的情感要求可有妄谬之处?2006年文化部公布的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大部分少数民族的项目都与民间信仰有关,以藏族的传统文化来说吧,无论是格萨尔史诗,还是羌姆、弦子、唐卡、锅庄、热巴,无一不与宗教信仰有关 。若执意以为这些均属愚昧的迷信,对之采取回避、漠视、甚至打击的态度,则藏族的文化遗产势必有荡然无存之一日。赵朴初先生生前经常强调:“宗教是一种文化”。 这才是对待民间信仰的一种合理态度,也是迷信与信仰在根本属性上的区别。

 

3.从审美教育的角度理解非物质文化的传承

 

本文没有对一些基本概念(文中常涉及者)于文首作统一之介定,主要原因在于:一些基本概念,因其含义丰富,学者可从不同视角作不同解释,而均冠之于同一名词,比如“文化”;故要准确把握文意,须于不同的文境之中,作具体恰当的疏解,使各种含义由异见同 、由隔见通。此处讲到文化传承的问题,需对“文化”这一基本概念,结合本节所论之主题与文境,推衍其义,以为下文叙论之基础。且取张隆溪先生所作之介定:“文化即各个族群社会各自具有的价值系统和生活方式。”  “价值系统”“生活方式”两概念较抽象,具体表现不外各种物质的(建筑物、工艺品等器物)和精神的(仪节、观念之类)形式 。任何族群社会的文化,均需长期累积、演化、酝酿而成。我们常说某某文化,此某某之源必远、流必长,终而绵延成一大传统,化及一方士民。任一民族的文化均具特色,故而各民族的文化传统也就构成了多姿多彩、绚丽丰富的人类文明。然而在全球化的浪潮中,商业化和标准化之趋势几乎遍及人类生活之各方面。在文化发展方面,正如张隆溪先生所言:“当前的、世界普遍潮流式的流行文化取代传统的、独具地方色彩文化的趋势。” 面对这种情形,有识之士普遍关切各民族传统文化的保存与传承问题:传统与现代真的不相容吗?我们知道,文化传承的关键在于人,在于人们自觉地选择,“选择是现代人理性的决定 ,而传统能够成为在当前仍然起作用的活的文化,正有赖于人们理性的选择,所以传统和现代是连续不断的,传统的断裂本身就常常是非理性选择的结果。” 用理性的选择将传统与现代接续起来,以见二者的统一与一贯,张隆溪先生的论断可谓精辟。

由上文的论述可知:保存、传承传统文化遗产本身就是一理性的选择 。传统非凝固不变之物,然变化之中,其本质 又须护持之,变与不变之间,须斟酌裁量,使之平衡。“故传统必须通过现代人的‘确认、把握与培养’,才得以作为我们的文化传统延续下去。” 面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当下所处之困境,面临流行文化的挤压而濒于式微时(昆曲即是一个显著的例子),此时,我们须思考:如何保存原来的艺术形式?怎么训练能够传承这种艺术形式的人才?又怎样培育能欣赏这种艺术的观众?对于这些问题,张隆溪先生别有见识,以为个人、社会的“趣味”的高低,决定着欣赏该类艺术的观众的多寡,亦即决定其自身命运。趣味乃审美判断的基础,可慢慢培养提高,是个人、社会文化修养程度的标志;故只有通过审美教育,培养公众对于美的事物的爱慕与崇敬,才可希望人们对传统艺术作出理性选择(非物质文化遗产几乎全具有艺术或美的价值)。

 

4.人——保护的核心

 

绪论部分曾就此点略有述及,下文将发挥其义,作更全面的探讨,以引起有志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各行人士的重视。

非物质文化遗产须以相应的有形物作为依托 ,这是无可疑的,从《公约》的定义是很容易看出的;然而,透过文字的表层含义可知“突出实践性,强调知识性,标示精神性,淡化物质性,是其界定‘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一个重要视角。” 《公约》注重的是知识、情感和技能。须知知识是人的知识,情感是人的情感,技能是人的技能,它们的传承必须依赖特定的人或人群;因此,保护的对象,首要是特定的保有并传承此类遗产的人。正如吴文科先生所说:“保护人,特别是保护好那些创造、拥有和传承、研究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活生生的人,是我们做好保护工作的根本。”

首先要重视传承人。与实物类文化遗产相比较,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价值与意义更在于拥有或创造此种文艺、技艺的人,传承人较之于其所创造的文化形式本身更重要。一张剪纸、一出折子戏(注解见第四章)固然有价值,需要保护;然而,剪纸艺人、昆曲演员较之于剪纸、折子戏似乎更接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本真属性。明白这一道理,在保护工作中,若仅止于对其物态成果(比如剧本)的收集与保存,而忽略创作剧本、表演戏曲的艺人,则无异于舍本逐末。保护工作有一个本末轻重的问题,分清何为重,何为轻?然后何事缓做,何事急做?心中自有分寸。这一点是极紧要的。

其次要重视相关领域的学者。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需要学者进行科学的指导。事实上,从对已消亡遗产的研究、濒危遗产的抢救,几乎每个环节,都需要学者的理论知识指导。若不按科学思想办事、仅凭高涨的热诚,保护遗产的工作,极有可能犯“大炼钢铁”时代一哄而上的“群众性政治运动”等类似的错误,我们应吸取这一教训。何况,当下相关领域的学者极缺乏,仅有的少数学者又大多集中在城市,罕有走进非物质文化遗产富集的地区(乡野、少数民族聚居地)。明白这一事实,则从涉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诸般条件如人力、物力、智力资源几个方面来看,尤应注重后者。因为人才非短时间内可培养出来。所以“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过程中,保护专业人才,特别是那些学富五车、造诣精深的学界泰斗与年富力强的学术带头人,由于在整个保护工作中,能够发挥文化良知、专业指导和舆论监督的多重作用,以其长期以来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精深研究,堪称传统文化的真正‘守护神’,他们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当代传承人一样,也应当首先得到相应的重视与保护。”

最后,要明白一件事实,非物质文化的拥有者属于不同的人群,有些族群因其信仰的特殊,或招致外人的不解与嘲讽。比如:云南楚雄双柏县彝族的“跳豹子”——春节期间,村中男孩子赤身裸体,绘成豹纹。头部以椰叶裹起(代表面具)。手持木棍,成群结队,在击鼓声中跳跃着进入每家,抢食果实,掀翻柜厨,敲打各处。在土平房顶上挑逗姑娘,追逐姑娘入室。豹子即虎。儿童天真无邪,充当活泼泼的虎神驱邪逐疫,为全寨带来幸福与安宁 。对于诸如此类的民俗活动,不解者或以为荒诞,其实这是一种偏见;是站在一己文化的立场来评判别种文化,是掺有感情色彩的。在当下这个多元文化并存的时代,尤需养成一种宽容和理解的品性。就对待非物质文化遗产而言,对于异己的文化现象和传承这种文化的人,要能进行平等交流、文明对话,尊重人家按照自己的意志办事,莫自以为是,强加于人。这一点是讲对待某些于现行价值观背异的文化现象及其传承人所应取的态度。

 

5.原生环境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根据《公约》可知“文化空间”(详见《公约》原文)为保护对象的一种,其意近于当下常用的“文化生态”一词。学者由关注、保护单一的文化现象,转而强调酝酿、维系这一文化现象,使之得以承传、绵延的文化空间(文化生态),实在是认识上的一大进步。其实,任一种文化现象的产生、传衍,或多或少,均必以周围的自然、人文环境为依凭。此两面环境虽非该类文化现象的本身,然二者息息相关,缺一不足以独存。譬如,某地流传一则民间故事(口头文学),在乡民的记忆中,此一口头传说,老辈传晚辈,代代如此。今突然遭遇社会大变革,一方面,新的传播方式如书籍、报纸、电视逐渐代替了口头演绎的功能;另一方面,乡里的年轻人大量涌入城市谋求发展,身怀技艺的老辈人则相继离世,则此一口头遗产恐亦随着老辈人的逝去而消失于世间。

    相较于实物类文化遗产,完好的“文化生态”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承传的意义更为显著。比如一处古建筑遗存,是否能完整的保存下来,与周围的自然人文环境无大关系,只须管理人员定期的照理与维修,尽力保存其原状于后世即可。非物质文化遗产则不然,从根本上说,此亦源于此类遗产的“活态性”这一特征。非物质文化遗产皆在特定环境中生成、发育,环境的色彩必然或淡或浓地传染到所酝酿的文化之中,使之个性独具,别树一帜。此道理极显明,所谓“一方水土,一方人文”所言即此义。(明)魏良辅于《南词引正》一书中论及原生环境与声腔艺术的关系,说:“长洲 、昆山、太仓,中原音也,名曰昆腔,以长洲、太仓皆昆所分而旁出者也,无锡媚而繁,吴江柔而淆,上海劲而疏,三方者犹或鄙之。而毗陵 以北达于江,嘉禾 以南滨于浙,皆逾淮之橘,入谷之莺矣,远而夷之,勿论也。” 地域特征渐次疏远,其艺术价值亦随之降低,其间关系,可谓至密。下文就以昆曲在苏州的发展为例,具体阐发上述道理,进而明白: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过程中,须注意其周围的文化生态,而非仅仅关照遗产本身。

    吴地人文风气的演变。先秦时,吴地民风以骁勇著称。以物产言,吴戈曾被称为至宝。《战国策》《越绝书》《吴郡志》等史籍对于吴地的冶炼技术均有记载。秦汉之交,吴中乃项氏叔侄起兵反秦的首义之地,项羽率八千江东子弟渡江,联合诸侯,灭亡秦朝,慷慨悲歌,称一世英雄。演至四百年后,孙氏兄弟割据吴地时,民风已异于往昔,嬗变之迹,可考诸史册;至于当时的英雄人物,帝王已无霸气,主将更添儒雅。当时北方人讥讽南方人说:“吴人不习战”,又说:“南人怯懦”,较之于先秦时期,民风显然趋于驯良。逮至十三世纪,意人马可.波罗在其所著游记中,对于吴地的民风,有如下一段描述:民性善良怯懦,他们只从事工商业,在这方面的确显得相当能干……善良怯懦,精于工商,自此以后,吴地民风渐渐远离阳刚气,而趋于柔弱化、女性化。吴地人文风气之演变,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历史时期,终归于闲适谦退、温厚持重、屏除浮华、讲求内涵的文化品格。这种品格进一步影响这方水土所孕育的文化果实(比如昆曲),铸就了它们与生俱来的个性特征

    这种文化特征在昆曲艺术中的表现。可简单分两面来说,一方面格调素朴淡雅,“曲词尚当行本色而忌骈偶绮丽,表演尚轻歌缓舞而忌声嘶力竭,场面祗笛鼓小锣而忌噪杂喧闹,道具祗一桌二椅而忌堆垛写实……” 另一面腔调精致细腻,“调用水磨,拍揠冷板”“功深镕琢,气无烟火,起口轻圆,收音纯细” 。“从而最终形成了“三小”当家、情致为主、传神写意、生动自然的总体面貌,这就是数百年间菊坛推为戏曲极致的所谓‘苏州风范’” 在一定意义上说,此正是昆曲的遗产价值和艺术生命力之所钟。

    这一事实对我们的保护工作所予之启发与鉴戒。最大的启发意义是:我们的保护工作应落实在两个层面:①有形层面。诸如表演程式、剧本、道具、等等均属之;②无形层面 。即各类遗产所自出的人文环境。二者应贯穿于保护工作的始终,不可偏废。

当前,在世界范围内,尤其是戏曲界,有一甚嚣尘上的趋势,学者称之为“泛戏剧化”,大意谓,世界各地的戏曲是相通的,其艺术价值之高低,应有一共同标准,即演出票房之高低。各地的传统戏曲,为适应当下观众的低俗口味,弃其故我,去其个性美,走向市场,参与竞争,以争取更多的听众延其生存。联系到上文所讲的文化生态问题,知此“泛戏剧化”“标准化”之主张,与我们所关照的文化生态问题是截然对立的。强调文艺的原生态,背后隐着一逻辑上的事实,即文艺有其个性,其生长、发育均酝酿于各自的原生环境中。原生环境的自然风貌、人文特质浸染了文艺的生命。脱离风格独具的原生环境,所谓的标准皆是对戏曲的破坏,也背于《公约》所谓的保护文化多样性,鼓励多元主义之宗旨。故对此类趋势应戒备、谨防之。

 

6. 政府所应发挥的作用

  

        对于保护工作,尤其是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政府的作为,最好是以无为的方式表现出来。“无为”是就态度讲,“作为”是就实效讲。具体讲,对待非物质文化遗产,政府所应作者,非必明确制定一套保护计划,或为其预设一前途,此等做法,均属有所为者,即政府心中先悬一目标,后定一周密之计划,步步改造之(非保护、传承其旧),以期达于目标。抱此有为的态度,不啻潜意中认定此类遗产已失去活力,无调适自己之能力,故须政府扶持之(改革、创新),冀其追上时代潮流。抱无为的态度,即认定此类遗产有自己的生长规律,认为其有强韧的生命力,政府所应做者,仅仅是提供一个宽松的环境。其或壮大或衰落、或除旧布新或一仍故旧,皆其自身生命之循环,一如木之春华秋实,人之生老病死,而非人力之抑扬可使之衰落、使之壮大、使之布新、使之如旧,此一分际极紧要 。下文更以实例为证,以明政府在保护工作中所应抱持的态度及所应处的位置。

    ①由于环境与习俗等因素的影响,印度南方有一民族,自古迄今生活在树上,对此,印度政府未作强制性干预,迫之迁居于地面,而是完整地保留了这一生活形态。今天,人们仍能见到他们生活的原貌;②数年前,据媒体报道,我国最后一个以狩猎为主的民族——鄂伦春族,永远告别了狩猎游牧生活,住进了新居,过上了农民般的定居生活(一切均为当地政府的“妥善安排”) 。对待同类现象,两国政府的行为各异。其实,任一行为,均由行为者的观念、认识支配。印度政府的行为源于一种观念,即对人们自由选择生活方式的尊重,对文化多样性的珍视。我国政府的作为,也源于一种观念,即认定生活方式有进步(优)、落后(劣)的分别 。落后者应被斥汰,以进于所谓的“进步的”生活方式。如城镇生活之于农居生活,农居生活之于游牧生活,游牧生活之于渔猎生活,皆所谓“进步者”,故应取代后者。孰不知,任一生活方式,皆多面因素合和而成,有其自身之生灭规律,人为改变其生活方式,则与之相关的诸文化事项亦必随之而改变、消逝。具体到上例,由于政府的“妥善安排”,原先围绕鄂伦春族渔猎生活之诸多文化事项,比如狩猎歌曲、曲艺以及祭祀等活动,恐也要绝迹于中华大地。从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角度看,政府的作为(或好意,比如:出于保护动物的良愿;或坏意,比如“政绩工程”之促动)恰恰造成了对传统文化的破坏。况且,对他人信仰、自由选择生活方式(有一前提:不妨碍他人的生活。)的尊重,是衡量一社会文明程度的基本指标。“对于优秀的传统,最好的保护方法,莫过于准确完整地将其展现给世界,同时要恰到好处地给传统注入活力和新鲜感(要在专家的指导下)。这是从观念上的‘无为无不为’,这才是政府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方面最大的作为。”

         为了更全面地认识政府在保护工作中所应发挥的职能,这里再举两个例子:①二战后期,日本败局已定,美国急需对日政策,然对之了解不多,故委托学者ruth  benedict对日本进行调查研究;后来,ruth  benedict依据调查的结果,向美国政府提交一份报告,结论是:要保留并利用日本的原有行政机构。二战结束后,美国政府的决策同这位学者的建议一致,事实的发展亦同她的预料一样。此例告诉我们,政府的作为,一时不能肯定者,需多听学者的意见,一旦确认其价值,务必在政策上给予扶植;②这个例子仍与日本有关,是日本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所创设的制度,即“无形文化财”制度和“人间国宝”的定级制度。被认定的“重要无形文化财”均有传承的价值。身怀绝技者,如不授弟子,艺不外传,并不被承认为“人间国宝”,“文化厅长官负责监督被认定的‘人间国宝’在传承‘绝技’时,要进行纪录、保存并公开,使他们‘实现艺术价值,负起历史责任’。‘人间国宝’每年可从国家得到200万日元补助金,用于磨练并继承‘技艺’,培养继承人,但须向国家报告该款用途。” 这一制度的实施,历经半个世纪,政府引导的作用和“人间国宝”自发保存意识的增强,使日本传统艺术的继承和发展解决了后继乏人的问题。

根据上面的论述,下文作一综括,以明政府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所应扮演的角色:①鉴于现实中诸多破坏性的决策多出自官员,故想方设法提高其人文素质,或推荐有人文背景的学者出任文化官员;果如此,识者以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发展将会是另外一番面貌;②政府制定相关政策时,应多参考人文学者的意见;③面对某些特殊文化现象,政府应少作行政干预,莫以破除迷信为名,一切铲除之;恰当的做法是为其提供一宽松自由的生存环境;④吸取别国的成功经验,尽早制定一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法律;⑤若政府财力充允,为此类遗产,尤其是其中的传统艺术一部,多建些馆场等设施,以供其表演、传授。莫做“文化搭台、经济唱戏”之类的活动。应知:文化即文化,此一部分作精作美,其所附之经济利益自会随之而来。

 

7.从宏观文化传统的视角下来看待非物质文化遗产

 

本节将从三个方面来论述:①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中华传统文化中所处的地位及其特别的性质;②非物质文化遗产在现实中的遭遇;③当代大学生,尤其是史学专业的学生所应抱持的态度及所应负担的责任。三者乃相承关系,此类遗产在传统中受冷落、在现实中遭破坏之现实,必促使当代大学生人文精神的自觉并主动承担起保护、传承的责任。兹将此意简叙如下:

    某次,郑培凯先生作讲演,问:提及“中国文化”一词,脑际所浮现者为何?学生有回答“孔孟之道”者,有回答“汉字”者,有回答“先秦诸子”者,如此等等皆中国学术传统的分类方法,从中可知:借文字与文献为载体传承文化的大传统,已扎根于人心。从反面可知:借口传心授的方式传承文化的小传统,是一贯遭冷遇的,是不被学界重视的。此类遗产,诸如民间传说、民谣、儿歌、地方戏曲等等,古文献,如汉代的《乐府诗集》、清代的《古谣谚》 ,其中虽有关于此类的记载,惜零碎无章,非学者自觉采集所成之专著,多数为偶然听到,觉其新鲜质朴,随手记下而已。中国传统戏曲、民间表演艺术,士大夫一贯鄙弃之,故而少见于文献记载,对于操此业为生之人,则嘲讽之曰:匠人、优伶。直至近代新文化兴起,1920年代以后,始有学者注意搜集、整理、研究,如顾颉刚、容肇祖、钟敬文等先生均曾致力于此。今天的民俗学研究者,则是自觉地、有系统地去各地采集。此类遗产因其口传心授的性质极不利于传承的继续,譬如《货郎担》中《女弹》一折,为传承至今的少数元曲之一,蔡瑶铣师仍能演之,惜无传人,师亦故去,唯留一录像带供后生观摩。知其脆弱,易受损坏,故应加倍珍惜之;然而,此类遗产在现实中的遭遇与我们的愿景似乎相背。

非物质文化遗产在现实中之遭遇(绪论部分曾述及之,此处不作细论)试可分以下几类:①不顾遗产本身的特性,单凭主管官员的意愿、好恶任意处置之。学者建言:应修旧如旧,一仍原貌。官员反驳道:太陈旧,应清除。或嫌昆曲舞台布景太寒碜,故借现代舞美灯光改造之。此皆实实在在的事,所酿之消极影响,至今不曾引起多数人的注意;②多数官员紧随改革的大潮,以求新求变为宗旨,对传统戏曲、音乐任意改造;以致面目全非,不中不西,不古不今。以话剧改编昆曲,以钢弦代替丝线,以道具填充写意的空间……诸如此者,美其名曰:传统与现代的完美结合。实则是对历史、对传统的不尊重;究其深层原因,则源于对历史、对传统的无知。

遥顾传统,面对现实,当今的大学生,尤其是史学专业的学生,应抱持怎样一种态度来对待此类遗产、来看待我们的文化传统呢?应负担怎样的一种责任呢?有学者称,历史作为一门专业,在二十一世纪将面临很大的困境。怎样一种困境呢?一方面,每年各大学培养出来的史学专业的学生,毕业之后做什么呢?只有单纯的、专门研究取向的史学知识,能为我们所处的这个新时代贡献什么呢?这是历史的应用价值一面 。另一方面,由于近百年来,传统文化连遭破坏,以致国人对本国传统的认识极为有限,且参杂诸多曲解与误解,表现在审美修养上,意趣粗鄙,幽眇细致的情趣及高雅的意境,罕有能体味之者。目前,我国正处于经济发展、和平崛起的大时代,面临着大问题;当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负面影响其文化传承时,文化官员若无宏观的文化认识,民众若无深切的文化关怀,如此发展下去,岂不要退化为一文化蛮荒之国?我觉着,作为一个知识人,作为历史文化的承续者,应认识到:历史要有现实关怀(法人福柯语) 。其实,学习历史的人,不应局于陈腐的旧知识,应对文化,尤其是本国固有文化 怀抱一种温情与敬意,对我国文化未来的发展路向有所思考、有所展望、有所期盼,这种文化使命是不自觉的,自然而然地负在我们身上的,是一种无可推卸的责任。曾参言:“士不可不弘毅,以仁为己任,不亦重乎?死而后已,不亦远乎? 新时代的大学生,应磨砺出这般魄力与担当,莫愧对先贤与我们所生活的这个大时代

 

 

责任编辑 asvcm
发表评论  打印本文  推荐本文  加入收藏  返回顶部  关闭窗口
  • 上一篇 :  [本站原创]古代士阶层(知识阶层)两论
  • 下一篇 :
  • 最新文章
    推荐文章
    热点文章
    与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保护相关之诸问题的学理分析
    [本站原创]古代士阶层(知识阶层)两论
    从福田祭拜孔子说起
    专家:福田参观孔子故里意在寻求中日共同纽带
    中国道路:儒家社会主义共和国(节选自甘阳文章)
    圣诞与毛诞
    关于把“圣诞节”正名为“耶诞节”的思考和建议
    为“圣诞节”正名
    关于把“圣诞节”正名为“耶诞节”的思考和建议
    为“圣诞节”正名
    为“圣诞节”正名
    关于把“圣诞节”正名为“耶诞节”的思考和建议
    圣诞与毛诞
    中国道路:儒家社会主义共和国(节选自甘阳文章)
    专家:福田参观孔子故里意在寻求中日共同纽带
    从福田祭拜孔子说起
    与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保护相关之诸问题的学理分析
    [本站原创]古代士阶层(知识阶层)两论
    平和书院·珠海  电话:2291060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锦绣柠溪18栋201 粤ICP备05077263号
    <%-- 开始 察察 --%> <%-- 结束 察察 --%> <%-- 开始 警警 --%> <%-- 结束 警警 --%>
    Power by phpcms 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