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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文照《岳麓书院学规》】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 2007-11-10     浏览次数     字体     

 

 

 

 

李文照《岳麓书院学规》

 

转贴自:新大西岛

 

  1717年(清康熙五十六年),李文照在岳麓书院任山长时,制订此学规。全文如下。

 

  古语有之,其为人而多暇日者,必庸人也。况既以读书为业,则当惟日不足,以竞分寸之阴,岂可作无益以害有益乎!或有名为读书,縻廪粟而耽棋牌者,即不敢留。至于剧钱群饮,猜令挥拳,牵引朋淫,暗工刀笔,亦皆禁止。盖鄙性拘方,不能曲徇也。

 

  《诗》有之“朋友攸摄,摄以威仪”。无有不敬而能和者,倘或同群之中,谑浪笑傲,即隙之所由生也。甚至拍肩执袂,以为投契,一言不合,怒气相加,岂复望其共相切磋,各长其仪乎!有蹈此弊者,亦不敢留。君子爱人以德,幸垂谅焉。

 

  每日于讲堂讲经书一通。夫既对圣贤之言,则不敢亵慢,务宜各顶冠束带,端坐辨难。有不明处,反复推详。或照所不晓者,即烦札记,以待四方高明者共相质证,不可质疑于胸中也。

 

  每月各作三会。学内者,书二篇,经二篇,有余力作性理论一篇。学外者,书二篇,有余力作小学论一篇。

 

  照此凭臆见丹黄,倘或未当,即携原卷相商,以求至是。更不等第其高下,伊川先生云“学校礼仪相先之地,而月使之争,殊非教养之道”,至哉言乎!

 

  《四书》为六经之精华,乃读书之本务。宜将朱子《集注》逐字玩味,然后参之以《或问》,证之以《语类》,有甚不能道者,乃看各家之讲书可也。次则性理为宗,其《太极》、《通书》、《西铭》已有成说矣。至于《正蒙》,尤多奥僻,尝不揣愚陋,为之集解,然未敢示人也,诸君倘有疑处,即与之以相商焉。其程朱语录、文集,自为诵习可也。

 

  圣门立教,务在身通六籍,所传六经是也。今之举业,各有专经,固难兼习,然亦当博洽而旁通之,不可画地自限。乃若于六经之内,摘其堂堂冠冕之语,汰其规切忌讳之句,自矜通儒,皆蒙师世俗之见,不可仍也。试观御纂《周易折衷》,何字何句不细心玩索?以无纵圣学,而且如此,况吾辈乎?至于《周礼》,虽不列于学官,然实周公致太平之成法,亦尝集先儒之说为传,有相质证者,不敢隐焉。

 

  学者欲通世务,必须看史。然史书汗牛充栋,不可遍观,但以《纲目》为断。至于作文,当规仿古文,宜取贾、韩、欧、曾数家文字熟读,自得其用。制艺以归唐大家为宗,虽大士之奇离,陶庵之雄浑,皆苍头技击之师,非龙虎鸟蛇之阵也。论诗专以少陵为则,而后可及于诸家,先律体,后古风;先五言,后七言,庶可循次渐进于风雅之林矣。

 

  《书》言“知之非艰,行之惟艰”。猩猩能言,不离走兽;鹦鹉能言,不离飞禽。为言而徒以诗文自负,何以自别于凡民乎!故学问思辨,必以力行为归也。力行之事多端,惟《白鹿洞揭示》及芷田《吕氏乡约》得其要领,他日当纂集而剞劂之,以公同好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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