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以来中国文化经历了千古奇变,中国文化的主干儒学也经受了史无前例的冲击。在这一情况下,有许多志士仁人以保持和复兴儒学与中国传统文化为己任,进行多元化的儒学复兴的努力。其中以宗教为形式在民间弘扬儒学就是很有影响的一条道路。这里以香港孔教学院为个案,探视海外孔教运动形成、发展及走势。
一、近代孔教运动及其思想
以香港孔教学院为代表的香港孔教活动是有其历史背景和思想来源的,这就是近代以康有为、陈焕章为代表所倡导的孔教运动。
近代孔教运动的兴起是有其深刻的历史原因和强烈的现实动因。无论是明末清初就传入的宗教思潮,还是随之而来的各种西学,都在给古老的中国带来新的希望的同时,又对中国传统构成了强大的冲击,预示着以儒学为主体的中国文化的危机。以康有为为首的维新派对这一危机有深切的感受,但他们并不悲观,而是起而应对。他们看到了基督教在西方文化中的独特地位和对西方社会发展的巨大作用,有感于中国传统文化中儒学在宗教层面发展的不足,特别是对西方基督教在中国大肆传播,试图取代儒学占领中国人的精神信仰,因此,他们认为应该对传统儒学进行宗教化改革,以使儒家传统适应变化了的时代,并成为凝聚人心,组织力量,推动变法运动的宗教文化思潮。在民国初年政治腐败、社会混乱、道德失范、信仰危机的情况下,他们把改良政治、挽救中华民族和中国传统文化危亡的事业系于立孔子为教主,立孔教为国教,进行了一系列活动,产生了很大社会反响。
康有为建立孔教的思路是受西方的启示,认为孔教应该获得正式的宗教地位,但他又认为孔教与其他宗教有本质的不同,孔教为人道教,其他宗教都是神道教,而人道教是在神道教基础上的进化,是优于神道教的。也正因为孔教作为人道教才具有普遍意义,才可以包容其他宗教,但并不阻碍信仰自由,这也是其他宗教所没有的。
康有为不但是孔教思想的奠基者,也是孔教活动的实践家。康有为的孔教活动大体可分为三个阶段:1895年至1898年是其活动的第一阶段,此间正式向朝廷提出孔教主张并为之做了种种努力,形成了一定的声势。1899年至1911年是第二阶段,此间他流亡海外,其孔教活动虽然低落,但基本上完成了孔教的理论建设,并在海外成立了孔教会,积累了实践经验。1912年至1918年是第三阶段,是其孔教活动的再度活跃期,但参与者鱼龙混杂,统治者别有用心,因此,随着新文化运动的兴起以及康有为退出政治舞台,孔教活动实际上宣告失败。①康有为倡导孔教活动失败的主要原因是试图定孔教为国教。康有为欲模仿西方,把孔教提升为全民族的超越性的一神教,与专制体制剥离,这一思路是对的,应该沿此继续向前,使孔教世俗化、民间化、独立化(其实海外的孔教活动就是沿这一路子走的,所以应该肯定地说,这是孔教或儒教的正确发展路向),但他又要把孔教与现实中的专制君主联系起来,寄希望于专制政府。这样就造成专制政府乃是对孔教利用;一般民众对孔教不能信任;近代知识分子由于受西方科学理性主义的影响,难以理性上认同。结果构成了他一生无法解决的矛盾,并在这无法解决的矛盾中走向失败。②
继续阐发康有为孔教思想,组织孔教活动最得力的是康有为的弟子陈焕章。陈1905年留学美国,获哥伦比亚大学博士学位。他不仅是近代早期汇通中西的学者,而且是近现代杰出的思想家和教育家。陈焕章认为孔教兼明人道与神道,不仅是高于西方文化的文化,而且是高于西方宗教的宗教。他肯定孔教兼人道神道,而以人道为主,且孔子虽不言鬼神,却保持必要虔敬,也不乏宗教情怀。又论孔教之重伦理,其实都是儒学基本特征。他总结中国封建社会之灭亡,是有悖于孔教,不实行孔教之过。因为先秦孔孟重民,倡养民、保民、教民、通民气、同民乐,所谓“民本主义”。在《孔教论》一书中,他从经典、信条、庙堂、圣地、礼仪等方面,阐明孔教是一种宗教,孔教的经典是《四书》,信条详记于儒行篇,明列十七条,儒者以此自行奉守。孔教之庙堂就是各地的文庙,圣地是山东省的孔林。至于一切祭祀仪式,则详载于仪礼。凡读《四书》而受孔学熏陶的人都是孔教教徒。这些显然都是对康有为思想的深化和发展,表明陈之阐释孔教,还是以儒学为学理基础,以宗教为形式的。
陈焕章欲以先秦原始儒学重民思想来挺立孔教,以宗教的方式,向统治者输入重民理念,并形成与传统儒家的以道抗政、以学抗势类似而“以教抗政”的思路,在实现儒学更新改造的同时,使孔教成为可以与新政权抗衡的民间力量。可惜,孔教派把时代趋势没有看准,也把寄托希望的对象没有看准,造成了与封建军阀政客坑瀣一气的历史误解。因此,有学者这样评价:“孔教派作了复辟派的殉葬品。其实陈先生的尊孔读经和复辟派的尊孔读经不论宗旨和内容,都有原则上、本质上的不同。复辟派不过是利用伪儒作为篡权的工具,陈焕章先生却肯定辛亥革命,主张学习、借鉴西方文化的优秀成果,通过弘扬孔学,恢复民族的自尊自信和自强的精神,以振兴中华,造福全人类。当时形势不仅紧迫,而且错综复杂,是非善恶搅在一起,真假难分。”①这个看法基本上是符合历史事实的。
二、香港孔教学院的发展历程
大陆孔教运动失败以后,陈焕章于1930年在香港创办孔教学院,自任院长,以弘扬孔道及兴学育才为宗旨,设立孔教中学(后易名为大成学校),并以宗教形式弘扬儒学。第二任院长朱汝珍,同年奉准注册为慈善组织。第三任院长卢湘父也是康有为的弟子,很有办学经验,办学认真,重品德教育,诲人不倦,以身作则,躬行实践,还创办了孔教学院下属的中学及小学。第四任院长黄允畋,1978年同伊斯兰教、基督教、佛教、天主教和道教五个宗教团体组成“香港六大宗教领袖座谈会”。第五任院长就是汤恩佳博士,自幼秉承家教尊孔,15岁时离开广东家乡三水一贫如洗的他唯有的就是一本《论语》,儒家思想成为他一生真正宝贵的财富,如今他是香港多家大企业的董事长, 而自己却仍然过着俭朴的生活。90年代之初,汤恩佳接任孔教学院院长之后即与印尼等地的孔教会联络,在复兴儒学、推广孔教方面十分活跃,对宣扬孔道之工作不遗余力。更把握中国政治风气渐趋开放的时机,在国内重新展开弘扬孔道的工作,越来越取得了社会各界的理解和认同。
香港孔教学院建立以来,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讲学宣道。香港孔教学院自创立以来,一直提倡读经尊孔,讲学经年。除由院长主持讲学宣道外,并聘请硕彦鸿儒担任讲学,期间曾于每星期日在香港大会堂举办“国学讲座”,又曾举办“宣道月会”。为了弘扬儒学,编印过《弘道年刊》,并在有关报纸上主编“孔学”双周刊和“孔教”版专刊,近年曾出版《孔教学院丛书》,免费赠阅,以广流传。
(二)办学育才。本院创建伊始,即兴办学校宣扬孔道,迄今正副院长所管理的学校有六所,在其中的郭佩珍中学、大成学校、三乐周沕桅学校中均自四年级开始设经训科,选讲《论语》章句,中学各级都设经训科,教授儒学精要,课本《经训》四册由本院学者抽取以《论语》及《礼记》为主的儒家经典精义编纂而成。各校均以“敬教劝学”等为校训。敬教则春风化雨,乐育英才;劝学则遵导成俗,达德向善。
(三)捐赠圣像,捐建孔庙,捐建医院。除把树立孔圣像的工作扩展到国内,更捐款在国内倡建孔子庙及举办孔子文化节,以期唤起国人对孔圣之仰慕及儒道之崇敬。
(四)资助国内外儒学学术团体之学术活动,举办各种类型的儒学研讨会。
(五)孔教学院已成功向政府申请拨款270万元将香港的小学德育课程规范化。近年孔教学院还大力推动社区敬老扶幼活动,各属校均积极参与,让莘莘学子能透过表演、筹款及嘉年华会等活动认识服务社会、热心公益及弘扬孔孟大同思想的重要性。
孔教学院同人在汤恩佳院长的积极领导下,日后将朝着以下方向努力:
(一)争取国家将孔教作为宗教以孔子的形象及思想作为整个中华民族精神的轴心,藉以增强爱国文化教育,建立共同的价值观,确认民族的尊贵及强化民族的团结与凝聚力。
(二)争取国家定每年的孔圣诞辰为全民的假期,让家家户户重新认识孔子,知道尊重孔子,思索孔子的教训及反省本国文化的意义。
(三)将孔子的教义纳入小学、中学及大学的教材范围,大力发展以德育为本的教育,作为国家精神文明的支柱,与国家的经济、政治、科技等物质文明同步发展。
(四)在各大小城市广设孔圣教堂或孔教青年会开设教义讲座及举办各类进修课程及提供各类康乐体育设施,将孔教道理融入日常生活中,让老、中、青各阶层有“以文会友,以友辅仁”的场所。
现在,孔教在世界上的实际影响也越来越大:香港宗教界人士一向承认孔教为宗教之一,孔教香港已经与印度教、佛教、犹太教、伊斯兰教、基督教并列为世界六大宗教,孔教学院与基督教、天主教、佛教、道教、回教共同组设香港六大宗教领袖联席会议,借以切磋砥砺,并每年联合举行各项活动,促进情谊及宗教思想交流,为社会谋福利而努力,而且被选为六大宗教联席会议主席。香港六大宗教的合作精神,实为世界各地宗教树立了楷模。①瑞士世界宗教会也承认孔教为宗教,并邀请其参加1989年在澳洲墨尔本市举行的第五届世界宗教和平会议;美国曾在旧金山举行过前所未有的祭孔大典,在世界眼里,孔教俨然成为名副其实的宗教。②孔教学院70年来是爱国爱港团体,在教育、宗教等方面与其它团体教派平起平坐,担当重要角色,起了制衡作用,实为一个多功能的社会团体。他们倾其全力弘扬儒家文化孔子思想,以此为精神轴心,凝聚整个中华民族,用此来达致中国统一的伟大目标。孔教学院还以宗教社会团体的方式参与香港的政治和社会事务,《香港基本法》定孔教为宗教团体。孔教学院是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一届政府推选委员,是香港特别行政区首届立法会选举委员会委员,拥有七个选举人选票。孔教学院是香港各界庆回归执行委员,是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会议成员。孔教学院参与香港政府一切有关宗教活动,如每年举行的和平纪念的宗教仪式等等。③
三、汤恩佳先生的孔教思想
汤恩佳的孔教思想立足于对孔子多层面的理解和发展。他说:“孔子文化博大精深。孔子是伟大的哲学家、思想家,又是圣人、宗师。他所创立的孔子文化,有哲理的思辨,有宗教的色彩,有社会政治学的宏观,有人学的终极关怀,有伦理规范的建构,有教育学的体系,具有文化的众多层面,体宏容深,识远思卓,无与伦比。”④当然他自己主要是继承康有为、陈焕章从宗教层面来理解和弘扬儒学的。为此,他对宗教进行了中国式的解释:
“宗教”二字照字面解释,就是祖宗教诲的意思。简读就称宗教。孔子系中国的万世师表、教育宗师,他的教义是人力可为的宗教,有别于玄之又玄、“莫测高深”人力不可为的宗教。世人有下意识的忽略,只将“莫测高深”的宗教作为宗教。其实二者均可称为宗教,但双方的教义有别,希望世人日后改变这个下意识的忽略。①
近几年来,作为广东省政协委员,他几乎每年都向大会提出一份恢复孔教或儒教为宗教的正式报告,详细论述了他有关孔教的思想,其中就儒学到底是“学”还是“教”的问题不是作历史的考证,而是主要从实效方面的思考,认为儒学是“教”更能争取到更多的大众,更能维持社会的平稳安定,更能增强中华民族的凝聚力。儒学作为“学”,其内容包括认识论、伦理学、人生论、逻辑学等;作为“儒教”则包括祭祖、祭天、朝圣等等。“儒学”过去与现在均为极少数专业人员的研究对象,而“儒教”则为广大阶层的亿万百姓信仰与追求的对象。“教”与“学”是相辅相成的。按照中国历来的解释,“宗”是指“一代宗师”的“宗”,“学者宗之”的“宗”。“教”是“有教无类”的教,杏坛设教的“教”,教化的“教”。宗教并不一定要和“神”或“上帝”联系起来。在中国人看来,孔子虽“不语怪力乱神”,“祭神”也祇是“如神在”,“敬鬼神”但要“远之”,但孔教仍是一种“教”。孔子以“教”闻名于世的,是儒家的宗,孔教当然有别于其它的教,孔历有2550年之久,历史比其它宗教更悠远,孔教是名副其实的“教”,我们是中华民族,应该用中华文化作主导去解释“宗教”二字②。汤恩佳先生特别强调,香港“孔教学院把孔子的思想称为孔教,并无迷信的意思。孔子有宗教思想而无迷信,‘子不语怪、力、乱、神’……孔子以人道设教,化民成俗,不想以神权的威胁,陷庶民于迷惑的境界。”③
汤恩佳是把孔教放在世界多元文化当中独树孔教的兼容并包、和而不同的品格来弘扬孔教的。2000年2月20日,他应邀参加印尼共和国孔教会新年团拜向宗教学术团体人士和穆斯林团体发表的演讲中曾这样说:
孔子的教义是“以德行仁者王,以力假仁者霸”,“有容乃大”,“和而不同”,“仁者爱人”的伟大精神,而且孔教在历史上从未与其它教派发生冲突,没有排他性,因此本人非常有信心,会令贵国各族人民的未来一定共享太平盛世。④
中国是五十六个民族的国家,由于儒家孔圣思想几千年的影响,多元民族在这个大家庭中和睦共处、互相尊重、互信互爱;在中国,各教派之间也是彼此敬重,相互学习,和睦相待;孔子思想儒家学说是人类特别是亚洲及东方民族智能的精华,它的宗旨是和谐相处,互利发展,共建美好幸福的大同社会,它的传播是没有国界的。印尼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各民族之间的和睦相处,各教派之间的彼此尊重,相互学习,这对于印尼国家的兴旺,康乐与富强,我想孔子思想会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⑤
这就非常精辟地揭示了孔教的基本特征,以及孔教对于印尼这样的多元文化国家的积极意义以及普世价值。在多元文化并存的21世纪,不同的文化观相互影响,不同文明的相互借鉴,已经是无可避免的事情。但是,西方不少学者至今还延续着文化帝国主义的专断排他意识,如美国亨廷顿教授就提出“文明冲突论”,把儒教文明与伊斯兰文明一并列为基督教文明的假想敌,并为西方世界与伊斯兰世界的冲突推波助澜。
汤恩佳以孔教的方式复兴儒学是有其良苦用心的,这就是欲以孔教抗衡西方基督教的大肆扩张,保持中国文化的血脉。他认为我们如果自我否定孔教不是宗教,就等如我国缺少一个适合国人口味的宗教,那么难免要输入外国的宗教了,怪不得这十年间中国的基督教、天主教徒激增至接近5,000万,中华人民如信了基督教,就等如承认亚当夏娃是祖宗,那么就改了祖宗了。①因此,他阐发孔教的社会作用说:“孔学为教更有利于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和孔子儒家的伦理道德。孔学之为教的优越性在于能跨越国界、政党、宗教,及世界各民族,及能吸引更广大的民众,更能将孔子思想普及庶民,更能增强中华民族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更能使社会长治久安,对洋教的汹涌入侵有制衡、竞争及平起平坐作用。”②这说明在西方文化强势的情况下孔教活动是保护民族文化,抵制被西方同化的一种不得已而为之的方式。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他强调恢复孔教或儒教为宗教对国家有百利而无一害:﹝1﹞对宣传儒教更有生命力!﹝2﹞如单是用学术去推行,只是教授与学者、专家、学生等范团之内,是占比数较少,普遍性不够。﹝3﹞有利于制衡外教入侵,坐大。﹝4﹞与西方各教派地位平起平坐。﹝5﹞更容易争取到更广大的各阶层民众,因而更能增强民族的凝聚、团结、防分裂、自尊心、爱国情与传统的价值观。﹝6﹞亦可说孔子他是先知者,因他的思想直至今天2550年后,亦为世人所用。﹝7﹞国人有信儒学的自由,亦有信儒教的自由,各有各自的立场,不能否定对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