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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道政治的特质、历史与展望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 2007-07-11     浏览次数     字体     
 
 
 
王道政治的特质、历史与展望

——蒋庆先生谈王道政治三重合法性问题(上) 

作者:蒋庆  转贴自:中国语文网
 
 


    整理者按:孔元二五五四年盛夏,西元二零零二年六月末,遵义周北辰至龙场阳明精舍向蒋庆先生问道请益。时值奉元楼繙经阁初竣,阁内书案古雅明净,楼外白云天心相逐。推窗送目,远山青而林烟紫;凭栏低首,湖波碧而岸草绿。清茶一杯,凉风几缕,山中论道,此乐何极!周北辰向蒋先生请教有关王道政治诸问题,蒋庆先生不吝详答。现将讲话录音整理如下,文中蒋庆先生简称蒋,周北辰简称周。

    周:今天专程到精舍来,主要是想请先生谈谈有关王道政治的问题。在传统中国社会,王道政治的基本理念、政治理想以及它的基本表征是什么?另一个问题是,王道政治怎样在现代社会落实?这个落实,即与西方民主政治怎样结合?现代王道政治以什么样的文化作为它的基本形式与表征?

    蒋:王道政治问题,是中国文化最根本的问题。王道政治,不仅是政治问题,涉及到文化的结构、涉及到人、涉及到天,也涉及到历史。所以,要讨论王道政治,不能仅仅局限在政治领域来讨论,要扩大到宗教、文化、历史、道德、法律等领域来讨论,王道政治的内涵要比现代人所理解的政治概念的内涵大得多。首先,我们来谈谈第一个问题,即王道政治本来的含义是什么?

    王道政治,可以说体现了儒家政治思想最核心的价值。对于这个“王”,有很多意义上的理解。从人格上理解,王道意义上的“王”是古代的圣王,尧、舜、禹、汤、文、武、周公、孔子都是圣王,不过孔子之前是有德有位的圣王,孔子是有德无位的素王,孔子之后再也没有出现圣王,而周公则是有德摄位创制立法的圣王。孔子以后出现的“王”都是对古代“圣王”的僭称,本不足为训,只是为了了解历史不得已而用之。最早春秋时楚国吴国僭称王,战国时许多国君都自称王,以后称王一发不可收拾,有权势都可以自称王。不过,按照孔子“正名”的原则,孔子以后所有的“王”都没有资格称王。王道的“王”从尧到孔子有一个谱系,儒家所讲的“道统”,实际上是“王道之统”,不是抽象的道统。现在有许多人对儒家的“道统观”有误解,把儒家“道统”的“道”看作是抽象的“道”。抽象的“道”,用现在的话来说,是普遍真理、最高价值。但儒家所说的“道”不是离开历史文化的普遍真理与最高价值,而是历史文化中的普遍真理与最高价值,这种历史文化中的普遍真理与最高价值就是“王道”,而“道统”就是“王道之统”。若从人格上来看,就是尧、舜、禹、汤、文、武、周公、孔子在他们的生命中体现了历史文化中的普遍真理与最高价值,他们是“王道”的开启者与传承者,即他们创立、承担并传递了“王道之统”。

    以上是从人格上来理解“王道”,此外,还要从义理上来理解“王道”。从义理上理解王道,就是公羊家的说法,“王道通三,参通天地人为王”。也就是说,王道包括了超越神圣的价值——天的价值,包括了人心民意的价值——人的价值,包括历史文化的价值——地的价值。如果从政治服从的角度说,这三重价值则代表了三重合法性。公羊家讲王道法天而王,代表了超越神圣的合法性;王道天下归往为王,代表了人心民意的合法性;王道继承的是历史文化中的“圣王之统”,代表了历史文化的合法性。除公羊家讲“王道通三”,“以一贯三为王”外,《中庸》也讲‘王三重’,即治理国家要取得“三重合法性”,“王三重”就是王道政治必须以三重合法性为基础。《中庸》说:“建诸天地而不悖,质诸鬼神而无疑,”是指超越神圣的合法性;“考诸三王而不缪,百世以俟圣人而不惑,”是指历史文化的合法性;“本诸身,征诸庶民”,是指人心民意的合法性。可见,不仅“政治儒学”讲王道政治的三重合法性,“心性儒学”也讲王道政治的三重合法性,可证王道政治的三重合法性是儒家的通说。可惜历来解《中庸》者均囿于“心性解经学”传统,看不出《中庸》“王三重”的真义深义,直到二千年后南海康有为才窥破其义,我才继而发扬光大。上面所讲是中国古代典籍中对王道政治的一些阐释,王道政治在义理的层面包括三重价值,落实到政治中包括三重合法性,即王道政治包含了天地人三重价值与超越神圣、人心民意、历史文化的三重合法性,所以我们说,王道政治除包含政治外,还涵盖宗教、道德、历史、文化、民族等领域,其内涵要比现代人所理解的政治的内涵大得多。

    现代流行的政治概念,只涉及到人,只包含人心民意的合法性。不仅现代西方如此,古代中国历史上的法家也如此。法家主张的是君主政治,而不是王道政治,法家在讲政治时,主要讲人,讲人心民意的合法性。尽管法家的具体施政违背了人心民意,如严刑峻法,但其自认为合法性的标准是建立在人心民意上。他们在合法性上没有讲到“天道”和“历史文化”,他们的所作所为实际上违背了“天道”与“历史文化合法性”。有现代世界上,在中国历史上,只有儒家才讲“三重合法性”。所以我们说,王道政治是一个比现代人所理解的政治概念更广泛的概念。我们现在讲王道政治意义上的政治,就与西方人所理解的政治以及我们一百多年来所理解的政治不一样。所以我一直认为,“政治”概念与经济、法律等概念不同,“政治”概念的内涵要广泛得多,政治不只是涉及到权力的获取、运用以及行政管理的问题,还涉及到人的生命信仰,宇宙的生成意义与历史文化的价值与传承等问题。也就是说,政治涉及到宗教与历史文化的问题,政治是一个包合着宗教与历史文化的特殊范畴。所以,经济、法律等概念可以工具性地了解与工具性地接受并运作,政治则不能。政治是目的,而不是工具。政治涉及到超越神圣的价值与历史文化的价值,工具理性不能真正如实地了解、把握、运作政治,只有将自身生命投入到政治所体现出来的超越神圣价值与历史文化价值中才能真正如实地了解、把握、运作政治。政治不是一个理性问题,按韦伯的术语,不是一个法理问题,而是一个生命信仰与历史文化信仰问题。中国人理解的政治要就比西方人理解的政治更周全更圆融,西方中世纪理解的政治是神权笼罩下的政治,是以神权消解政治,近代以来所理想的政治又是与教分离的纯法理的政治,是极端理性化世俗化排斥神圣价值的政治。而中国的王道政治则是将超越神圣、历史文化与法理民意三重价值圆融地统一起来的政治。每一重价值都有其存在的正当性,但又不能独大不受其他价值制衡而排斥侵害其他价值。可见,王道政治包含了民主政治的价值——法理民意的合法性,但又比民主政治周全圆融,因而是比民主政治更理想更优越的政治形态。

    从王道政治的义理价值来看,用今天的话来说,它的最大特征,就是强调三重合法性圆融无碍又各住自位地同时存在于一个既统一又制衡的政治形态中。从我们现在所能了解到的政治形态和政治思想的历史与现实来看,其他政治形态与政治思想在讲到合法性时,都没有强调三重合法性同时并存又相互制衡,都偏朝一边,不是偏朝超越神圣的合法性(中世纪西方的神权政治与现代伊斯兰原教旨主义),就是偏朝法理民意的合法性(现代西方民主政治)。

    这十多年来我为什么非常关注合法性问题呢?是因为合法性问题,是人类社会生活中最焦虑的问题。合法性问题是要解决政治秩序的长期稳定和谐问题,用中国的话说,是要解决统治秩序的长治久安问题,而这种长治久安又必须是合情合理合法合道的长治久安,而不是建立暴力威慑下的长治久安。因为人是理性的存在,人在服从某一政治权力时,会问:“我为什么要服从这个政治权力”?如果没有明确的理由说明人为什么要服从某一政治权力,这一政治权力就没有正当性,即没有存在的合法性,就算在暴力威慑下强制服从,那也不是真正的服从,而是被迫的服从。被迫的服从没有合法性,虽然可以通过政治高压维持一个权力的存在,但这种存在只是暂时的,其稳定性非常脆弱,随时随地都处在政治秩序崩溃的边缘。这就是中国古人所说“马上得天下,不可马上治天下”的道理,也是“逆取而顺守”的道理。在两千年前的中国汉代,儒家通过“复古更化”解决了当时“汉承秦弊”纯任暴力而缺乏统治合法性的问题。其解决的方法就是“复古”,“复古”就是恢复“古圣王之道”作为政治权力合法性的基础,即作为获得政治权力与行使政治权力的正当性根据,简单说,就是重新把尧舜孔孟之道作为立国之本。“古圣王之道”就是“王道”,“王道”包含了三重合法性,回复古代的王道政治就是要求或者说迫使当时的政治权力遵循超越神圣的价值、人心民意的价值与历史文化的价值,即要求当时的政治权力不能违背天道,不能违背人心,也不能违背尧舜以来的历史文化传统。董仲舒说天道是“无穷极之仁”,秦政权刻薄寡恩残暴专横,违背了天道的合法性;长期战乱人心思修养安息,秦政权横征暴敛,穷极民力,违背了人心的合法性;秦政权接受在中国文化传统上无根的法家学说,抛弃甚至打压三代以来盛行中国的“周孔之教”,违背了历史文化的合法性。三重合法性全部违背,秦政权哪里还有一点合法性,不二世而亡而何!就算秦政权再强大,收尽天下兵器金属防止民间反抗,焚书坑儒不准天下人读圣王经书而强迫士人忘记古代文化传统,暴力统治可谓达到极致。但暴力再强大,也没有人心中合法性的力量强大,只要人心一不服从,人心一开始产生“我为什么要服从这一政权”的想法,再强大的政权也已经在人们心中崩溃了。心中的帝国崩溃,现实中帝国的崩溃就不远了。至于“更化”,就是用“王道”去改变、转化残暴的现实政治,使现实政治尽可能变的仁慈、开明、神圣而人道,给天下苍生带来更多的利益与更大的福祉,而合法稳定的政治秩序就是天下苍生最根本的利益与最大的福祉。有人批评儒家有“秩序情结”,不错,儒家确实有“秩序情结”,但这个“秩序情结”不是无原则的“秩序情结”,而是必须遵守“三重合法性”的“秩序情结”,不象法家是只为君主服务的无原则的“秩序情结”。在战国秦汉之际,生民厌乱,中国遇到的最大问题是“定于一”的问题,儒、法、道、墨均在这一问题上达到了共识,但儒家所追求的统一是有暴秦统一的方式不合法,违背了三重合法性的原则。所以,说儒家有“秩序情结”是好事不是坏事,因为合理合法的政治秩序是人类一切生活所以可能的基本前提。当然,儒家以“王道”作为政治理想,以“三重合法性”作为标准来要求、规范、转化、提升政治权力,并不意味着现实的政治权力就达到了“王道”的标准,就成了王道政治。前面说过,王道政治是中国政治的理想模型,三代以后中国已不再有典型意义上的王道政治,但以王道政治作为现实政治的标准与模型,要求任何政治权力都必须遵循“三重合法性”,虽很难完全做到,但可以作为努力的目标,最大限度地化解现实政治权力中残暴专横的非理性因素,使天下生民能够在一个相对合法稳定的政治秩序中过一种人应该过的生活。
责任编辑 asv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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