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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论王道与政治现代化
作者:曾德纲 转贴自:原创
王,依其训音与训形,意为“能贯通天地人之道而使天下归往”。其在天为“道”,在人为義。義者,形美而至善之道也,内也;仁者,孝弟忠信贤贤之谓也,外也。仁義之道是为礼也。礼,就是王者教化之道,王道即为礼。
礼,天地之序也;又曰礼之用,和为贵。礼就是要使人与人和谐、人与自然和谐,使天地宇宙和谐,只有和谐,才能达于至善至美之境。
政治之现代化,其关键在于:1、法统的继承方式,统治权由天予神授转向人民同意;2、政权的制衡方式由体制外转向体制内。
华夏政治如果不是受到元清入侵的打断,必然要走政治现代化之路。其理由在于,至少在二千多年前,我们就可以看到相关的理论与思想,只是物质与社会整体条件不成熟,而当整体社会条件渐渐积累日趋完备之时,又被野蛮民族入侵而摧毁,最终这些理论暗而不张。
关于第一点,其前提在于民智之开化,若无民智之开化,即无人民集体对政权合法性进行同意的合理性。而民智之开化又极大地依赖于物质文明的发达,试想,如无今日之通讯发达、交通便利、印刷普及,以中国地域之广大、地形之复杂,何以使知识学问有效传播?若无今日之城市化,以民众分布之广且散,知识亦不便普及。即使在这样一种客观条件不具备的情况下,华夏政权合法性的实现也不是完全采用君权天赋神授的方式。首先,在政治理论上,从《尚书》的“天视我自民视,天听我自民听”,到《春秋》的“天子一爵说”到《孟子》的“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历代学者对“设天子以为天下也”的政治观念一直在进行或明或暗的发掘与提示。其次,虽然客观条件所限,无法进行类似“人民同意”之政治合法性实践,但周代以后,自天子以下,官员之任选已经普遍由“世卿”而“选 举”,并在唐以后形成了世界上制度最完备最先进的选 举制度。事实上,是为未来一旦条件成熟,由“升平世”入“太平世”后,实现完整的从最高执政者到地方政务官“以能举官”“以贤荐君”打下了实践基础。
关于第二点,受制于第一点。当统治权仍然需要天命来赋予其合法性的时候,天子为天爵,而体制内的任何力量均属于人爵,其合法性也来自天子的授予。在这样一个阶段,欧洲国家是一个彻底的专 制时期,对政权并无实质制衡,并且政教不分,所以才说欧洲的中世纪是一片黑暗。而在中国的皇权时代,政权的制衡表现在由素王孔子及其所代表的王道神圣性来对俗王进行权力执行的监督与限制,在中國傳統皇权时代,这圣王之道的代言人便是士大夫群体,尤其是清流阶层。而一旦华夏政治进入“政权人民同意”之时代后,因最高执政者已是一体制内的世俗职位安排,则立即能在“圣王限俗王”的实践基础上把权力制衡体制化,国父五权宪政之监察权即是这样一种体制建构。
以上论述是为了说明,即使是在经济基础物质条件不具备的条件下,我们的先人仍然对政治的先进性做了不懈的探究与努力,使之尽可能地符合政权以民为本的理念,也就是王道政治的理想。在华夏必将复兴的中国,我们没有理由去照搬西方的政治理论框架,我们应有足够的自信,最终构建出一个当代的华夏民本政治框架,这种自信便是建立在华夏文明中优秀而又丰富的理论资源与实践经验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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